校務評鑑制度,訪視委員如果只看書面準備資料,並在校園中晃晃,走過場、過個形式,不僅學校真正的問題,根本無法透過評鑑被發現,且學校只要知道校務評鑑即將到來,各處室行政就要加班趕製各項報表資料(就算這些報表網路上可能都查得到),徒費行政人力物力。
個人對校務評鑑的建議如下:
一 校務評鑑書面資料應由校務資料庫(校務系統)產生,委員遠距瀏覽即可。
二 實地訪視時,應不事先通知學校。若不事先通知學校,才能看到學校最真實的一面,包含課程進行(有無非關專業配課、使用非學習節數或下課實施成績評量等)等各項問題。
三 評鑑不是當天結束就結束,委員提出意見之後,教育部承辦人員應該要確實追蹤學校改善計畫「是否實際執行」。
四 校務評鑑結果要放在「首頁明顯、獨立處」,公開報告,以昭公信。